作者:尼罗 更新时间:2025-06-14 22:45
民国初年,时局动荡。这一年的春天夜里,小姑娘唐茉喜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万嘉桂。这墙头上摔下来的美男子,噗通一声砸在了茉喜的心尖上,叫她一见钟情。爱一个人,爱到想把他吞进肚子里。巴结着他、讨好着他,就像中了邪一样,一颗心张牙舞爪地要往他身上扑。简直抓心挠肝、走投无路,恨不能一头撞死在他面前,肝脑涂地,好让他瞧瞧自己的血、自己的心。她白天想着他,夜里闭了眼,梦里还是他。笑微微讲话的他。戎装整齐的他。留了张字条就无影无踪的他。天下第一好的他。可是,情途长如三生路,她不舍昼夜地跋涉,能否博得他的一回顾? 风雨浓胭脂乱(微雨燕双飞原著小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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刚开始写这个故事的时候,我是有点战战兢兢的,因为放眼一看,满篇都是小姑娘,竟没有我往昔熟悉的爷们儿身影。第一次做一件事,又是处在开头时期,又是以着个很认真的态度,所以惶恐是必然的。写着写着慢慢地镇定了,并且开始对小姑娘们有了感情。记得几年前写文,我对文中角色一般是毫无感情,所以写了不少货真价实的be,或者我自认为是he的伪he。不过大概是写的人物越来越多的缘故——对于做久了的事情,用久了的东西,写久了的角色,我都会越来越有感情,所以除非是早有预谋,否则的话,我不舍得轻易地再写be了。 说到“有趣”二字,我又想起了斯蒂芬金。这人虽然名满天下,但我因为总觉得翻译小说和中文之间隔着一层,所以直到前几个月才开始读他的书。一读之下,大吃一惊,因为发现自己完全是被他牵着鼻子走,为了知道书中谜团的谜底,我虽然是看得头晕眼花,可还是放不下书,因为实在是太好奇。读过他的几本小说之后,我想这人实在是牛得很,他要是不发就没有天理了。读了他的书,我感觉心满意足,不枉我这双近视眼疲劳一场;我也希望自己能够像他一样,尽可能把故事讲得有趣一点。当然,受个人资质的限制,并不是我想让它有趣它就能立刻趣味爆棚的,不过
明筝十六岁那年,听从家中安排,嫁给了各方面都格外出众的承宁伯世子,从此一心相夫教子,只盼一辈子风光尊荣。转眼成婚八年,明筝恪尽一门宗妇职守,兢兢业业打理着家中庶务。 直到丈夫梁霄凯旋那日,明筝得到两个消息。 一、梁霄带回来一个女人。 二、那女人有孕了。 当晚,大着肚子的美艳新人瑟瑟上前,正欲行礼,不知怎么,却在明筝脚下绊了一跤,险些摔倒。 明筝凝眸看去,梁霄脸色铁青,新人无辜含泪,众人一脸/
外人眼里的齐柚,俨然人生赢家。 阴差阳错嫁给人人争抢的陆知青,即便陆知青考上大学回城,也没忘了接他们娘几个回城。 婆家更是不嫌弃她农村出身,还替她安排了工作。 丈夫上进,一双儿女更是争气,双双考入高等学府,婆家随和,从不磋磨,这样的日子,谁不夸赞一声,齐柚好命。 但只有齐柚自己知道其中的苦楚。 丈夫相敬如冰,娶她不过是因为责任。 婆家无视,随时都在无声的告诉她,她和丈夫之间的差距。 一双儿/
这是一个核战后的未来世界,在这个世界里,三个成年人组成一个婚姻家庭,人人都要通过学习控制自己的生育能力,而蛇,则是医生的主要医疗工具,尤其是来自外星球的梦蛇。 治疗师舞蛇随身带着三条蛇眼镜蛇白雾,响尾蛇黄沙,梦蛇青草去拯救一个沙漠部族的少年,不料该部族出于恐惧,意外杀死了梦蛇青草。失去了最重要的医疗工具,舞蛇决定前往遥远的中央城求取新的梦蛇。 在途中,舞蛇遭到不明身份的人袭击,随后在山腰镇/
在某个离奇的雨夜,一颗球状闪电闯进了少年的视野。它的啸叫低沉中透着尖利,像是一个鬼魂在太古的荒原上吹着埙。当鬼魂奏完乐曲,球状闪电在一瞬间将少年的父母化为灰烬,而他们身下板凳却是奇迹般的冰凉。 这一夜,少年的命运被彻底改变了,他将毕其一生去解开那个将他变成孤儿的自然之谜。但是他未曾想到,多年以后,单纯的自然科学研究被纳入进新概念武器开发计划,他所追寻的球状闪电变成了下一场战争中决定祖国生存/
不想谋朝篡位的权臣不是一个合格的权臣 总有一天,帝国的金币上会印上老子的头像! 夏亚雷鸣 /
许柚考研上岸top2被大牛导师捡走后,开启了他卑微的读研生活。 做不完的实验,写不完的论文,唯一的同门帅哥还是个大佬卷王。 许柚论文写不下去,去健身房跑步,突然悟了。 读研哪有不疯的?! 健身完,许柚发了张白皮肌肉照到粉丝数为0的小号。 发完去开组会,在大佬衬托下又被导师骂得狗血淋头。 回宿舍打开d音,那条视频莫名爆了,评论9999+。 [我都不敢想象跟博主做饭会有多爽。] [你也知道,我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