邓肯船长和他的小伙伴们在新世界过上了和平且充实的新生活(准确无误)。 按照惯例,完本之后还是要叨叨两句的。 从2010年第一次开书到现在,十几年里我写了四本长篇,到现在多多少少也算有了一定的成绩,我很幸运,最终实现了自己儿时的梦想:当一个作家,写一些自己喜欢的故事,同时又有很多人喜欢自己写的故事,而这份梦想的实现,是因为有了那么多愿意跟我一路走来,愿意看我的故事,喜欢我这点脑洞的读者们——人生漫漫,在这么长的路上能找到几个志同道合的人,哪怕找到是暂时志同道合、在特定领域志同道合的人都是一件很难的事情,而幸运的是,我在这件事上大获成功。 真的很高兴,有这么多人愿意看我的故事,同时也很荣幸,我的故事能给这么多人带来快乐——快乐实在是人生中最宝贵的东西之一,我能把这件事做成了,可真好。 《深海余烬》,这是目前为止我的四本长篇中成绩最好的一部,说老实话,这成绩甚至有点超出了我的想象——我在这本书中尝试了一些新的东西,写了许多我一直在脑海中构思,但直到这本书才有机会添加进去的内容(比如在猎奇路线里的谐门元素,比如从敌人的视角中打造一个全员boss的主角阵营),很高兴看到能有这么多人喜欢
明筝十六岁那年,听从家中安排,嫁给了各方面都格外出众的承宁伯世子,从此一心相夫教子,只盼一辈子风光尊荣。转眼成婚八年,明筝恪尽一门宗妇职守,兢兢业业打理着家中庶务。 直到丈夫梁霄凯旋那日,明筝得到两个消息。 一、梁霄带回来一个女人。 二、那女人有孕了。 当晚,大着肚子的美艳新人瑟瑟上前,正欲行礼,不知怎么,却在明筝脚下绊了一跤,险些摔倒。 明筝凝眸看去,梁霄脸色铁青,新人无辜含泪,众人一脸/
有的人,生来就是配角。 从小到大,黎江也早已明白一个道理。 有的人生来就是主角,比如他大哥黎衍成。 镁光灯默认打在他身上,他的人生总是闪闪发光,以至于别人连嫉妒他都显得是一种过错。 而也有的人,生来就是配角。 比如他,黎江也。 想走到有光的地方去,想要本不属于他的人,就不会有好看的姿态。 是他处心积虑要取代黎衍成,是他利用黎衍成的离开和谢朗发生关系。 哪怕是因此发烧了,都被他利用着去装可怜/
苏景秋爱着别的女人 司明明不爱任何男人 但他们结婚了 /
应城被围困的第十日,城内粮食消耗殆尽,叛军开始攻城,城内男女老少提刀上了城墙,与叛军进行殊死搏斗。 阿青蹲在墙根下,咽了嘴里最后一口饼,慢吞吞地爬上城墙。 站在城垛上,垂眼面无表情地看着下方疯狂攻城嚣张跋扈的叛军,阿青从高高的城墙上一跃而下, 最后却稳稳当当地落地,犹如天神一样出现在应城百姓的面。 然而接下来的一幕血花喷涌,所有人才明白,这是真正的杀神降临。 1.女主人形兵器,一个不高兴能/
玄奇的生灵,恐怖的怪异,以及瑰丽多彩的世界变化~ 异世界的入侵冲击中是谁独领风骚?古老的骗子组织告诉你救世的正确打开方式。 扯一个弥天大谎,让世界随之起舞~这才是忽悠之道的至高境界! /
我把他当哥,他把我当傻子。 荆丛辙和,本应是两条不可能相交的平行线。 十年前,曲笙作为祖辈好友的孙子寄宿在荆家,跟大自己五岁的荆丛辙少有交流。 十年后,曲笙大学毕业,被安排在留学归来的荆丛辙手底下工作。 曲笙的下头前任找上门,荆丛辙误会他私生活混乱。 曲笙在酒吧搞地下乐队,荆丛辙认为他不务正业。 曲笙说老子摊牌了,我喜欢你。 荆丛辙荆丛辙不信。 荆丛辙:是我的错,控制欲太强让你产生误会了。/